臺海網12月28日訊 據海西晨報報道 一輛比亞迪,換了車身前后標志,搖身一變成豐田。車主覺得這樣很“好玩”,但當被民警攔下并處罰5000元時,他很是后悔。
前天上午11時許,翔安隧道口附近的稽查布控系統(tǒng)發(fā)出警報。翔安隧道中隊民警立即按預定流程,截獲一輛商務車。
民警對該車盤查后發(fā)現(xiàn),該車有超期未年檢、駕駛人未攜帶駕駛證、行駛證及駕駛證超期未審驗等多項交通違法行為。民警探入車內查看,又隱約感覺這車子哪里不對勁。細心的民警發(fā)現(xiàn),雖然該車車標是豐田,但車子的擋位桿并不像是豐田的,且車身油漆和內部裝飾的質感和風格,也有別于傳統(tǒng)豐田車型。
這難道是改裝車?民警隨口問了駕駛人李某一句:“你這是豐田車???”李某突然局促起來,假裝沒聽見民警的問話。這一切,民警都看在眼里。
民警立即聯(lián)網查詢該車的詳細信息,發(fā)現(xiàn)該車的發(fā)動機號和車架號都對,就是廠牌型號不對。根據系統(tǒng)登記,該車是一輛比亞迪牌小客車。原來,李某將該車前后的比亞迪品牌標志,改換為了豐田。
面對民警的詢問,李某竟說:“我不知道改個標志也會違法。這款比亞迪車型和豐田一款車的外形很像,我覺得好玩,就改了車標。”
民警表示,李某完全無視交通法規(guī),一車就有5條違法,將面臨多項處罰。而像李某這樣改裝外形的車,是無法通過車輛年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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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廈門經濟特區(qū)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guī)定》第49條第7項,李某因“擅自改變已登記機動車外形特征”的行為,將被處以5000元罰款。
警方提醒市民,存在非法改變車身顏色、擅自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等交通違法行為的機動車車主,應及時整改,恢復車輛原狀。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需要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fā)動機、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規(guī)定時限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S6C280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