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危險行為】
單手騎行
單手騎車最常出現(xiàn)在送外賣、送快遞的車手身上,他們會一手把著車把,一手拿著物品騎車,還有一些騎車人會邊騎車邊接打電話,從而釀成了不少交通事故。
交警提醒:單手騎車最大的危害是容易出現(xiàn)車輛失衡。遇到危險時,騎車人第一反應是會從單手把車變?yōu)殡p手把車,但極易因緊張而過度用力把車,反而出現(xiàn)連人帶車一起摔倒的局面。
反穿衣騎車
冬季即將到來,氣溫逐步下降,騎車人為了防風防寒,會將厚外套反著穿在身上,遮住雙臂及膝蓋,起到擋風御寒的效果。有的則會使用“擋風披”,這種裝備配有把套,可將電動自行車的車把包起來,防止騎車人的雙手受凍受寒。
交警提醒:騎車時反穿衣,或使用“擋風披”,最直接的影響是降低了騎車人的行動靈活性。若突然出現(xiàn)摔倒等險情,人們出于本能,雙臂會向前或兩邊伸出,以保持平衡或支撐地面保護身體。但反穿衣或使用“擋風披”后,騎車人的雙臂伸展舒張會受到限制,從而無法有效完成支撐身體、保護頭部等要害部位的動作,從而導致嚴重的后果。
【典型案例】
醉酒駕駛電動車 出事故也要負責
2月11日17時許,蔡某醉酒駕駛無牌電動自行車沿海滄區(qū)鐘林路行駛,至興港路口時,與劉某駕駛的小轎車發(fā)生碰撞,造成車輛損壞,蔡某受傷。經(jīng)認定,蔡某醉酒駕駛電動自行車違反交通信號燈通行,是事故發(fā)生的主因,負事故主要責任;劉某駕車通過路口未確保安全,是事故發(fā)生的次要原因,負事故次要責任。
騎電動車隨意變道 受傷也不能免責
5月4日,鄭某駕駛電動自行車沿著同安祥平街道銀湖中路行駛,至銀湖中路新景上院小區(qū)時,左轉(zhuǎn)彎變更車道時,與同向由吳某駕駛的客車發(fā)生碰撞,鄭某受傷。經(jīng)查,鄭某在左轉(zhuǎn)中隨意變更車道,引發(fā)事故,對事故負有相應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