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繼承官司要花多少錢?
通過訴訟解決糾紛,當事人除委托律師支付相應的律師費用外,還要承擔訴訟費,以及因為確定遺產價值而產生的評估費,對相關資料鑒定而發(fā)生的鑒定費用,各類費用均是一筆不小的開支。納入樣本的191件案件中,個案訴訟費用和評估鑒定費用最高的出現在廈門地區(qū),案件受理費用高達175533元,評估費45951元。可見,通過訴訟解決繼承糾紛,成本高昂。
八成繼承官司涉及房產
據統計,191件樣本中,涉及房產的有116件,拆遷補償款的31件、存款的30件、保險金的6件,公司股權的3件、債權的3件、股票的2件。其中部分案件涉及多個財產類型,有的案件還涉及企業(yè)年金、土地使用權、車輛、獎金、住房公積金等類型。
數據顯示,繼承糾紛案件涉及的遺產類型主要是房產,其次是存款。其中,涉及房產繼承的116件,加上因遺留房產拆遷后轉化為拆遷補償款的31件,遺產為房產的案件高達147件,近八成的繼承案件中,涉及房產繼承。這一數據也從另一方面說明,統計地區(qū)居民的財產形式相對比較單一,資產配置缺乏多樣性。
七成多被繼承人沒留遺囑
我國繼承方式確定為法定繼承、遺囑繼承、遺贈以及遺贈撫養(yǎng)協議。數據顯示,發(fā)生糾紛的191件案件中,七成多被繼承人沒留遺囑,涉及法定繼承的145件,占全部案件的75.92%;被繼承人在生前立有遺囑或者遺贈(撫養(yǎng))協議的總共有46件,占全部案件的24.08%。
這一數據說明,受生前不談死亡的傳統觀念的影響,絕大部分被繼承人生前并未對自己身后的遺產作出任何安排,這也可能是導致被繼承人去世后,繼承人間為遺產分割產生較大爭議的一個主要原因。
23.91%的遺囑無效
在被繼承人在生前立有遺囑或者遺贈(撫養(yǎng))協議的46件案件中,自書遺囑(含遺贈及遺贈撫養(yǎng)協議)21件,公證遺囑12件,代書遺囑11件,口頭遺囑2件。而廈門地區(qū)的19件案件中,被繼承人生前立有書面遺囑(遺贈)的達6件,占比31.58%,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即使被繼承人生前立有遺囑或遺贈協議,但這些遺囑的效力方面也存在較大的問題。在統計的46件存在遺囑(遺贈或遺贈撫養(yǎng)協議)中,被法院判決確認有效的35件,無效的6件,部分無效的5件,無效及部分無效的占比23.91%,可謂驚人。
究其無效的原因,主要是涉及兩個方面,一是被繼承人在遺囑(遺贈協議)中,處理了別人的財產,占6件,另外5件是因為遺囑的形式不符合我國《繼承法》的規(guī)定,所以被判定無效。
在法院確定的遺囑(遺贈協議)無效的案件中,主要發(fā)生在自書遺囑和代書遺囑中。而自書遺囑無效,全部是因為處分了他人的財產導致無效;代書遺囑無效,則是因為形式不符合《繼承法》的規(guī)定,導致代書遺囑無效。有的代書遺囑中,繼承人自己作為遺囑的代書人書寫遺囑,還有的代書遺囑沒有被繼承人的簽名或其他見證人的簽名。
以上數據說明,居民在立遺囑時,對我國《繼承法》規(guī)定的遺囑的法定形式在認識上還存在不小的誤區(qū),還需要進一步提高認知程度。
繼承遺產需要先償債
我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在這191起繼承糾紛案件中,有28件涉及債權人起訴繼承人,要求繼承人在繼承遺產的范圍內承擔被繼承人生前債務,占比14.66%,數量也不少。
這些數據說明,不少人在生前對其個人債務缺乏有效的管控與規(guī)劃,導致出現父債子還、夫債妻還的情況發(fā)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