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1月14日訊 據(jù)廈門日報報道 男子酒駕后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被判處拘役4個月。沒了駕駛證的他卻委托朋友偽造證件,在駕駛時被查獲。近日,湖里法院發(fā)布一起偽造證件案。
2016年5月26日,白某(化名)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同年7月,白某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在同年8月9日因犯危險駕駛罪被湖里法院判處拘役4個月,并處罰金6000元。
2018年4月,白某把朋友的機動車駕駛證信息交由制作假證人員(另案處理),偽造了一本姓名為朋友名字的機動車駕駛證。同年4月13日,白某駕駛一輛小型普通客車行駛到集美大橋收費站時遇民警攔查,拿出偽造駕駛證的白某被當場識破。
經審理,法院判定白某犯偽造身份證件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