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月28日訊 據(jù)廈門晚報報道 男子借著買東西,趁機掉包賣家的收款二維碼,打算坐收漁利,最終難逃法網。近日,湖里區(qū)法院審理此案并作出判決。
2018年9月底至10月初,31歲的符某先后至湖里區(qū)將4名小商販的收款二維碼替換為本人的收款二維碼,以此竊取商家的錢款。據(jù)承辦該案的法官介紹,受害的攤主包括涼皮攤位、豬肉攤位等,這些攤位主要在傳統(tǒng)的農貿市場內,人流量大。而符某有時打著買東西的名義,在掃碼付款時將自己事先打印好的二維碼覆蓋上去,有時竟大膽地直接掉包。商家因為手機上沒有收到付款的提示,才發(fā)現(xiàn)被人覆蓋上了新的二維碼,于是報案。經查,符某的違法所得共計2412.3元。
湖里區(qū)法院審理認為,符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盜竊他人錢款共計人民幣2412.3元,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紤]到符某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且自愿認罪認罰,對其判處拘役4個月,緩刑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