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說法
嫖娼不必然認定為感情破裂
對于丘女士的咨詢,廈門市法律援助中心當值的陳律師耐心勸慰和解釋。陳律師表示,嫖娼是違法和不道德的行為,但應把夫妻20多年的感情及家庭責任放在首位,努力通過溝通勸慰感化丈夫,讓他“回頭是岸”。《婚姻法》規(guī)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從感情基礎、婚后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的現(xiàn)狀以及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
嫖娼難道不算感情破裂嗎?陳律師認為,嫖娼違反了夫妻忠誠義務,傷害夫妻感情行為,因嫖娼導致夫妻感情破裂“過不下去”也實屬正常。然而,只要男方有改過自新的勇氣和行動,努力想挽回家庭,并不必然認定為感情破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