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4月12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黃敏江)“失格”駕駛員別任性,你早已被交警鎖定。導報記者昨日獲悉,今年以來,廈門交警共查處了70名“失格”駕駛員。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駕駛證被吊銷、暫扣期間駕駛汽車類機動車的,處以1500元罰款,可以并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扣留車輛。
據統(tǒng)計,2018年以來(數據截至2019年3月31日),全市共有5717名駕駛人被吊銷、注銷或撤銷駕駛證,這些駕駛員處于無駕駛資格的狀態(tài)。
案例
不顧“失格”冒險替妻子開車
4月8日9時許,交通指揮中心提供情報線索,葉某(因醉駕被吊銷駕照)駕駛車號為閩D807××的小車途經集美大橋,橋隧大隊立即組織警力在集美大橋出島濱海西收費站處設卡攔查,成功查控嫌疑車輛。車內有一男一女,駕駛座位內的是女子連某,副駕駛為葉某,兩人是夫妻關系。經詢問,葉某拒不承認其無證駕駛車輛。
民警核查發(fā)現,嫌疑車輛在上集美大橋前均是由葉某駕駛,上集美大橋后,葉某與妻子互換位置,由妻子駕駛。葉某稱因當日早晨霧大,其妻不敢開車,他便不顧自己失駕了仍開車,他知道大橋收費站天天有警察在查車,因此在上橋后就換成妻子駕駛,沒想到還是被查。
目前,民警已對葉某扣留機動車,葉某還面臨罰款及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