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7月13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林利萍 通訊員 施建蘭)近日,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對涉嫌無證駕駛機動船舶的船員黃某泉(50歲,龍海人)處以行政拘留10日,對招募安排無證船員上船服務的管事梁某福(35歲,龍海人)處以行政拘留12日,并處罰款500元。
前段時間,在海滄航道614號燈浮附近,廈門海事局海滄執(zhí)法人員對“閩南海盛79”輪進行現(xiàn)場檢查時,發(fā)現(xiàn)一名船員涉嫌無證駕駛機動船舶,隨即對違法的船舶進行了調(diào)查取證,并依法將此案移送公共交通分局。公共交通分局民警多次趕赴龍海市石碼鎮(zhèn)、紫泥鎮(zhèn)、榜山鎮(zhèn)調(diào)查取證,最終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相關人員作出治安拘留處罰。
該案是今年年初上海海事公安局職責轉(zhuǎn)隸廈門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以來,首次對500總噸以上船舶單航次無證駕駛船員實施行政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