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許曉婷 黃璜 通訊員 劉武峰 張釗)清明節(jié)期間,扎實做好疏堵保暢工作的同時,廈門高速交警支隊連續(xù)組織違法行為查處行動,僅4日、5日兩天,便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200多起,其中無證駕駛1起,超速82起,涉酒駕駛嚴重違法行為5起。
案例1
醉駕被查
辯稱是飲料杯有酒精殘留
4日22時左右,廈門高速交警支隊民警在翔安高速收費站開展酒駕夜查行動,攔下“醉貓”邢某。當時他體內的酒精含量為167mg/100ml,已經達到醉駕標準。知道自己惹了禍,邢某開始討價還價,說車子不是他開的,因為這段路有個斜坡,車子一直熄火,他才臨時幫同事開一段。緊接著,他開始狡辯,說自己壓根沒有喝酒,當晚他和朋友聚餐,拿了別人裝酒的杯子倒飲料,應該是杯子里殘留的酒精所致。這當然不能讓他蒙混過關,在民警盤問下,邢某終于承認,當晚自己喝了4瓶啤酒,本來想搭同事的順風車回泉州過節(jié),到了高速口,他以為只是幫著開一段,不至于被查,沒想到一下子就撞上了“槍口”。
案例2
叫了代駕卻嫌貴
司機醉駕上高速
4日晚上,廈門高速交警支隊同時在翔安、同安、廈門、杏林四個收費站開展酒駕專項查處。21:10左右,在同安收費站入口,民警攔下一輛白色SUV。經過酒測,司機王某體內的酒精含量高達203mg/100ml。據王某交代,當天中午,他和朋友在同安聚餐,一直喝到下午兩點。之后,朋友又邀他到家里喝酒,他又從下午5點喝到晚上8點,才準備回集美灌口的住處
酩酊大醉,為何還要開車上高速?王某坦言,他原本想叫代駕,可聯(lián)系后覺得太貴了,又叫了滴滴,轉念一想,滴滴也不能幫他把車開回去,于是干脆自己開車上路。心存僥幸,不僅要被吊銷駕照,還要面臨刑事追責,僅僅為了省100多元的代駕費,王某懊悔不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