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海網7月31日訊 據廈門網報道 7月28日,經鑒定,廈門海關此前查獲的25.35噸玻璃塊料為廢碎玻璃,不符合相關產品標準,屬于我國禁止進口類固體廢物。目前,該案件已移交緝私部門處理。
日前,廈門某公司向廈門海關申報進口一批玻璃塊料。廈門海關查驗關員查驗時發(fā)現該批貨物形狀不一,具有鋒利的邊緣、內部有氣泡、顏色差異較大,外包裝較為簡陋,存在來源于回收廢碎玻璃的可能,查驗關員隨即聯(lián)系專業(yè)機構進行固廢鑒定。
廈門海關提醒企業(y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huán)境防治法》的相關規(guī)定,進口屬于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或者未經許可擅自進口限制進口的固體廢物用作原料的,由海關責令退運該固體廢物,并可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記者 沈偉彬 通訊員 鄭洪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