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海網(wǎng)10月30日訊 據(jù)廈門網(wǎng)報道 24日,廈門高速交警支隊一大隊民警在沈海高速公路同安收費站外廣場進行夜查酒駕統(tǒng)一行動。當晚21時40分許,民警發(fā)現(xiàn)距離臨檢區(qū)的不遠處有一輛小車停停走走,形跡可疑。民警走上前定睛一看,發(fā)現(xiàn)駕駛人正在車內猛喝礦泉水。民警隨即叫停該車輛,駕駛人搖下車窗的瞬間,一股酒氣撲鼻而來。在將駕駛人余某控制住后經(jīng)呼氣式酒精測試,該駕駛人酒精含量為120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
據(jù)了解,駕駛人姓余,當晚在杏林與客戶喝完酒后,抱著僥幸心理開車回翔安,誤從同安收費站下高速。得知自己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結果后,余某悔恨地說:“這不是要被關好幾個月???”民警向其講解了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并指出酒醉駕的危害和可能產生的后果,余某聽后慶幸自己未發(fā)生嚴重交通事故就被民警查獲。在民警依法開具行政處罰決定書時,余某對民警說: “交警同志,感謝??!”
余某因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被依法吊銷機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當中。
交警提示:酒后駕車危害大,一旦被查將面臨嚴厲的處罰,醉駕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若因酒駕造成交通事故,還將面臨保險拒賠的風險。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切莫抱著僥幸心理酒后開車。 (記者 沈偉彬 通訊員 譚逸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