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2月18日訊 據(jù)廈門日報報道 自駕出行,全家出動。有家長認為,多載幾個兒童不算超員。那么,事實是否真的如此呢?昨日,記者從交警支隊了解到,春節(jié)期間有“全家總動員”車輛因超員被罰款200元,記6分處罰。
2月15日18時左右,湖里交警大隊殿前中隊民警林啟康在嘉禾路湖里大道路口執(zhí)勤時,一部閩D98XXX迎面開來,車內人頭攢動疑似超員。林啟康立即引導該車靠邊接受檢查,他發(fā)現(xiàn)該輛車核載5人,實載8人,超員3人,車內大部分是未成年兒童。“多載的都是小孩,擠一擠沒有關系。”駕駛人劉某說,他是帶著一家老小一同自駕出行。他認為小孩多,擠一擠并不是超員。
最終,劉某因駕駛營運客車、校車、摩托車以外的機動車載人超過50%未達100%的違法行為,面臨罰款200元,記6分的處罰。
【交警提醒】
多載一個兒童也算超員
交通法規(guī)未對乘車人員的身高體重年齡做出明確規(guī)定,但在人數(shù)上是做了明確規(guī)定的,是否超員僅需看行駛證上核定的是幾人,多一個乘車人,哪怕是兒童也算超員。請廣大駕駛人切記,不要抱有僥幸心理超員載客。(廈門日報記者 柯愷筠 通訊員 嬌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