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4月18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翔法)您的個人信息安全嗎?個人信息泄露帶來的騷擾電話讓人不勝其煩,但更讓人憂慮的是,個人行蹤軌跡等信息也在網(wǎng)上被人公開售賣。近日,翔安法院就審理了一起購買并出售公民行蹤軌跡信息、住宿信息的案件。一男子網(wǎng)售他人行蹤,為此把自己送進監(jiān)獄。
此前,小黃在一個線上聊天群與他人發(fā)生言語爭執(zhí)后,身份信息被人曝光。小黃氣不過,開始在網(wǎng)絡上接觸售賣公民個人信息的人員,打算“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經過接觸,小黃發(fā)現(xiàn)買賣公民個人信息有利可圖,遂做起了中間商賺差價,先后多次通過某APP向“代理”非法獲取公民住宿、航班、高鐵、出入境記錄等個人信息并轉售給他人。
案發(fā)后,小黃在知道公安機關已經介入的情況下,自行前往公安機關接受調查,到案后對其上述行為供認不諱。
翔安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小黃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通過網(wǎng)絡向他人非法獲取并出售公民個人信息,情節(jié)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近日,翔安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綜合考慮小黃犯罪行為的性質、情節(jié)、危害后果等法定、酌定量刑情節(jié),一審判處被告人小黃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法官提醒
哪種情形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法官說,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個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jié)嚴重的,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公民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防止個人信息泄露。行蹤軌跡和住宿信息能夠反映一個人的行蹤與動態(tài),密切關系到個人隱私和人身、財產安全,一旦被非法獲取,極易引發(fā)犯罪。購買機票、火車票和訂旅館時要選擇正規(guī)的渠道,謹防信息泄露。
同時,法官提醒相關從業(yè)人員,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同樣會構成犯罪且將被從重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