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可查詢?
只有權利人和利害相關人方可查詢信息;相關部門,如司法部門、司法機關需要查詢的,須提供查詢目的和證件。
何時可查?
2015年——健全配套制度
2016年——全面形成制度體系
2017年——實現不動產登記信息共享,依法公開查詢
能否查欠債者房產?
從程序上看,如存在債權債務糾紛,應先到法院通過訴訟解決糾紛;如果法院判決后需要強制執(zhí)行的,如有必要,可通過法院進行查詢。
臺海網(微博)2月27日訊 據廈門日報報道,自3月1日起,我國將全面啟用統(tǒng)一的不動產登記簿證樣式。作為物權歸屬根據和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主要內容,統(tǒng)一的不動產登記簿證樣本26日正式對外公布。
國土資源部地籍管理司司長(不動產登記局局長)王廣華26日表示,統(tǒng)一不動產登記簿證是實施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的內在要求。物權法明確規(guī)定,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不動產證書是權利人享有不動產物權的證明,證書記載事項應當與登記簿一致。登記簿是不動產登記核心載體,由登記機構管理;證書是權利人享有權利法定憑證,由權利人持有。統(tǒng)一不動產登記簿證意義重大。
記者從權威渠道獨家獲悉,不動產登記工作將在廈門、成都、青島、廣州、杭州、濟南、武漢等15個城市提前開展,也就是說這些城市居民的“房產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產權證)將陸續(xù)換發(fā)成“不動產證”(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不動產權證”證件設計初稿已出爐,并已在國務院內部征求了中央編辦、財政部等八部委意見。
?。ňC合新華社、中新社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