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翔安區(qū)洋唐居住區(qū)為第一批保障性商品房提供部分房源。(本報記者 黃少毅 攝)
臺海網(wǎng)8月31日訊 據(jù)廈門日報報道 廈門市一次性推出兩個批次保障性商品房的輪候配售,共計9500套“地鐵社區(qū)房”供申請家庭選擇。前天下午,本報微信公眾號第一時間發(fā)布了這一消息,獲得了市民的廣泛關(guān)注,單帖閱讀量“10萬+”。第一批保障性商品房今天就公開搖號了,申請受理時間為9月3日至9月7日。不少市民提出了不少保障性商品房申請方面的疑問。針對熱點問題,本報經(jīng)收集、分類之后,特別邀請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相關(guān)負責人進行權(quán)威解答。
問題1
打算申請2018年第二批保障性商品房(社會批次),請問辦理意向登記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提交申請時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符合2018年第二批保障性商品房批次申請條件的申請家庭應(yīng)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zhèn)人民政府)提出意向登記,并提交身份證、戶口簿等證件供核驗。
提交申請時,需提交按規(guī)定填寫的《廈門市保障性商品房申請表》《廈門市保障性商品房2018年第二批(社會批次)意向房源確認表》《廈門市保障性商品房確認“意向房源”承諾書》,申請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戶口簿(戶籍證明)、婚姻情況證明等相關(guān)材料,屆時可以到街道辦事處領(lǐng)取或登錄廈門市建設(shè)局網(wǎng)站查看相關(guān)《辦事指南》。
提醒 第二批保障性商品房10月11日公開搖號,意向登記時間為9月10日至9月29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問題2
今年保障性商品房(社會批次)意向登記申請人全部納入受理范圍是指所有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都可以選房嗎?意向登記時所選房源不夠的怎么辦?可以選擇其他房源嗎?
答:今年保障性商品房(社會批次)參加意向登記的申請家庭全部納入受理范圍,即都可以在規(guī)定的號段受理時間內(nèi)提交申請材料,經(jīng)審核公示后,確認輪候資格的才能安排參加選房。選房時,已確認輪候資格的申請家庭依申請家庭順序號在“意向房源”中按意愿直接選房,不得選擇“意向房源”外的其他房源。申請家庭選房時,若剩余房源不是申請家庭的“意向房源”,本批次申請失效,不受“兩年內(nèi)不能再申請”的限制,可參加下一批次保障性商品房意向登記。
問題3
集體戶算不算本市戶籍?
答:本市戶籍包括家庭戶及集體戶。
問題4
請問夫妻戶口沒在一起,是到哪一邊的街道辦事處意向登記呢?還是都可以?
答:意向登記需到申請人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辦理。比如,丈夫作為申請人,妻子作為共同申請人,則需要到丈夫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辦理。
問題5
保障性商品房是否按申請家庭人數(shù)確定房型?
答:保障性商品房申請家庭提出受理申請時須在本批次房源中確認“意向房源”,即選擇意向的房源項目及房型作為后續(xù)選房的依據(jù),申請家庭可以按意愿選擇二房型或三房型,房型的選擇不與申請家庭的申請人數(shù)掛鉤。
問題6
請問2018年第二批保障性商品房(社會批次),如果搖號中的話,是什么時候交首付款,是選房的時候交首付款,還是交房的時候交首付款?
答:2018年第二批保障性商品房選房結(jié)束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會另行通知繳款及合同簽訂時間,簽訂《銷售合同》前需繳交首付款(首付款比例按屆時貸款政策執(zhí)行)。購房戶需在合同約定的繳款期限前繳清全部購房款后才能安排辦理交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