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夔
同事臨時有事,無法參加成人高考,受托女子便請男友“出馬”替考,結(jié)果在第二個科目考試時被發(fā)現(xiàn)了。近日,集美區(qū)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替考案件。涉案的張某、何某和廖某3人均被一審判處拘役2個月,緩刑5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1月13日臺海網(wǎng))
人們常說情義無價,朋友有困難的時候伸手幫忙,也是人之常情。但是這個“人之常情”必須是建立在合法的前提下。如果違背法律去講究“友情”,那往往是“幫倒忙”,有時甚至是“為虎作倀”。
在這里,因為“臨時有事”的廖某和自己女友是不錯的同事,何某二話不說就“拔刀相助”去替考。但“拔刀相助”的結(jié)果卻是三個人都觸犯了法律,原本“純潔的友情”也留下了不光彩的陰影,能否繼續(xù)“友情”下去,估計也很難說了。
都是成年人,張某、何某、廖某應該都懂得他們的做法構(gòu)成代替考試罪,起碼都知道是觸犯法律的。但當“臨時有事”的廖某提出要求,張某就熱情相助,男朋友何某更是二話不說。這一切無疑都是以彼此的“友情”為基礎的??蛇@是什么“友情”?廖某明明知道替考違法還要求朋友找人替考,這還是“朋友”嗎?讓朋友付出違法犯罪的代價來為彼此的“友情”買單,這樣的“友情”有什么價值?
這樣的事情似乎很可笑,但在生活中,尤其是在我們青年朋友的生活中,為了一些所謂的“友情”及“哥們義氣”,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的并不在少數(shù)。問題的關(guān)鍵就在于對友情的認知。真正是為了友情,在朋友萌生違法的設想時,就應該堅決勸其懸崖勒馬,這也才是真正為朋友考慮,才是真正的友情。而像這里,三個人為了成人高考一起出謀劃策,共同違法,這里的“友情”實在一分不值,而這樣的朋友絕對是“損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