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海燕
廈門某配送公司因?qū)~錯誤,多向男子金某支付了4萬元。金某得到了這筆“意外之財”后遲遲不還,進入一定的司法程序后仍遲遲不履行義務(wù)。近日,集美法院以拒不執(zhí)行判決、裁定罪判處被告人金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10月20日《海峽導(dǎo)報》)
一筆“意外之財”竟變成一樁飛來禍?zhǔn)?,金某遭遇了悲喜兩重天,但這能怪誰?
要說起來,如此“意外之財”跟那些詐騙套路比起來,那可是真得不能再真了。所以有些人可能更覺得“豈能錯過”。就金某來說大概就認(rèn)為這錢不偷不搶,是人家犯錯,就該他們買單,可以心安理得地接受。
對方有錯不假,但將心比心,若換了自己,能因為一個烏龍操作而甘心將4萬元拱手相讓?執(zhí)意不還錢本就不該,在法院多次責(zé)令后依然如故,那就是自找難受了。
人之所以是高級動物,是因為有思想。所以,面對飛來餡餅,張嘴之前最好還要好好動一動腦子。不然,是福是禍還真的很難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