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網站公示的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佳能(中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因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的產品,被黃浦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罰款23.96萬元,沒收違法所得8.25萬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滬市監(jiān)黃處〔2021〕012021001054號)顯示,2021年3月23日上海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對上海市黃浦區(qū)淮海中路2-8號1樓01室的佳能(中國)有限公司上海第一營業(yè)部銷售的產品進行抽檢,隨機抽檢的產品型號:TS9180、規(guī)格:100-240V~50/60Hz 0.6A,生產日期:2019年2月20日,產品名稱為多功能打印一體機,經威凱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驗后,被判定為不合格。當事人提出復檢要求,經上海市質量監(jiān)督檢驗技術研究院檢驗后,復檢被判定為不合格。
經查,當事人系該款多功能打印一體機的進口銷售商。該款多功能打印一體機經威凱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及上海市質量監(jiān)督檢驗技術研究院檢驗,其中“電氣間隙、爬電距離”項目被判定為不符合,綜合判定為不合格?,F查明,當事人貨值金額為人民幣23.96萬元,違法所得為人民幣82542.86元,無庫存。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禁止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和要求的工業(yè)產品”的規(guī)定,構成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的產品的行為。當事人銷售的不合格打印機的檢驗報告不合格項為1項,未造成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受損,未造成社會影響,對當事人作出從輕處罰,處以違法銷售產品貨值金額1倍的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的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產品,下同)貨值金額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規(guī)定,決定責令停止銷售不合格產品并對當事人處罰如下:一、罰款人民幣23.96萬元整;二、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82542.8元。
經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佳能(中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成立于2002年01月10日。佳能(中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3月6日,注冊資本5605萬美元,為佳能公司全資子公司。
佳能官網顯示,佳能公司1937年創(chuàng)業(yè)。目前,佳能的事業(yè)以光學技術為核心,涵蓋了影像系統產品、辦公產品以及產業(yè)設備等廣泛領域。佳能的中國事業(yè)始于上個世紀70年代末。1997年3月,佳能(中國)有限公司成立,全面負責佳能在中國市場銷售的各項工作。(來源: 中國經濟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