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發(fā)對中南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的監(jiān)管函(公司部監(jiān)管函〔2021〕第218號)。
監(jiān)管函顯示,經查,中南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南集團”)作為江蘇中南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南建設”,股票代碼:000961)控股股東中南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的控股股東,2015年6月5日至2016年7月13日期間借用5個個人賬戶名下的7個證券賬戶買賣中南建設等公司的股票。
截至2015年底,中南集團通過上述賬戶共計持有中南建設0.79%股份,但其未向中南建設如實報告該持股情況,導致中南建設2015年年度報告披露的中南集團持股情況與事實不符。
中南集團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guī)則(2014年修訂)》第1.4條、第2.3條的規(guī)定。深圳證券交易所希望中南集團吸取教訓,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深交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等規(guī)定,誠實守信,規(guī)范運作,認真、及時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杜絕上述問題再次發(fā)生。
以下為全文:
關于對中南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的監(jiān)管函
公司部監(jiān)管函〔2021〕第218號
中南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經查,中南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南集團”)作為江蘇中南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南建設”)控股股東中南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的控股股東,2015年6月5日至2016年7月13日期間借用5個個人賬戶名下的7個證券賬戶買賣中南建設等公司的股票。截至2015年底,中南集團通過上述賬戶共計持有中南建設0.79%股份,但其未向中南建設如實報告該持股情況,導致中南建設2015年年度報告披露的中南集團持股情況與事實不符。
中南集團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guī)則(2014年修訂)》第1.4條、第2.3條的規(guī)定。本所希望中南集團吸取教訓,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本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等規(guī)定,誠實守信,規(guī)范運作,認真、及時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杜絕上述問題再次發(fā)生。
特此函告
深圳證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1年12月28日
(來源: 中國經濟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