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晚,江蘇昆山劉某龍持刀砍人卻被“反殺”刑事案件中,電動車主于某某是否屬于正當防衛(wèi)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和討論。
從監(jiān)控視頻中可知,一個守法公民,被違章汽車影響騎行之后被當街毆打,繼而被劉某龍用管制刀具追砍,毫無疑問生命受到了嚴重威脅,其恐懼之心可想而知。如果不是對方兇器意外掉地,“身上多處被砍傷”的于某某,對這種情況下能否確保自己生命安全毫無把握。設身處地,于某某的“絕地反擊”具備很強的緊迫性和必要性。
我國《刑法》賦予公民以正當防衛(wèi)權和特殊防衛(wèi)權,明確“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wèi),不負刑事責任”;“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wèi)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wèi)過當,不負刑事責任”。賦予公民以正當防衛(wèi)權和特殊防衛(wèi)權,就是在強化正當防衛(wèi)權,鼓勵公民勇于同違法犯罪作斗爭。
人非圣人,法律不能強人所難。從監(jiān)控視頻來看,從劉某龍持械行兇,到兇器掉落,再到于某某拾起并砍出數刀,這個過程應屬緊急自衛(wèi),未見不妥之處。監(jiān)控視頻中,當劉某龍被砍后,返身跑向自己的車時,于某某繼續(xù)持刀追砍,是否有防衛(wèi)過當之嫌,涉嫌構成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這還有待公安部門調查后才能得出結論。但是,根據法律規(guī)定,防衛(wèi)過當即便“應負刑事責任”,也“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體現了鼓勵公民自救、支持對抗犯罪的鮮明態(tài)度。
這兩日被輿論關注的還有死者劉某龍的一系列情況。網傳他曾至少五次被捕,刑期累計達到九年半,其“涉黑”嫌疑引發(fā)關注。我們堅信,面對黑惡勢力,公安機關必將依法亮劍,向黑惡勢力犯罪發(fā)起凌厲攻勢。死者劉某龍是否涉黑?他所經營的“聚業(yè)典當”系無證無照經營,為何暢通無阻?都應依法查明。真相始于公開。目前,針對死者“涉黑”昆山警方已有回應:該案件確屬偶發(fā)案件,目前經過初步調查,被“反殺”的劉某龍并不像部分網友猜測,背后存在“強大的黑社會關系”。我們相信,一切疑問都將終結于法律的公開公正,執(zhí)法鐵拳也會讓守法公民后顧無憂。
昆山一案,社會輿論在其中的作用同樣引人深思,社會各界尤其媒體如何跟進熱點事件,為追尋事件真相提供理性客觀的輿論支持,如何做到尊重司法程序和法律規(guī)定,維護公平正義,也是此次事件帶給我們的反思。我們還應看到,每次輿論對熱點案件的關注,都會成為一堂趨向理性和增強法律意識的“法治公開課”。
法者,治之端也。案件還處在偵查階段,事實的全貌還有待司法機關依法全面調查取證。但公正執(zhí)法“昆山案”,促進現有法律和執(zhí)法的完善優(yōu)化,讓守法公民后顧無憂,應是全社會共同的期待。(央視網評論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