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南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產(chǎn)管理局官網(wǎng)顯示,碧桂園天璽灣的預售證號為南房預字(2016)第075號,批準時間是今年4月22日,總計預售面積約6.26萬平方米,共有446套房源,截至5月4日有98套處于簽約中。
作為碧桂園在南寧的第一個項目,天璽灣竟不惜以違法程序取得預售證強行入市,這在整個房地產(chǎn)行業(yè)都是少見的出格行為,但這背后或許說明項目面臨著急需入市銷售的強大壓力。
在碧桂園2015年年報中,南寧天璽灣項目預期獲得預售證的時間是今年一季度,但即便采取了違法行為,這個項目拿到預售證的時間也比集團的預期晚了一個月左右,同時將近八個月才開盤銷售幾乎是碧桂園所有項目平均4.3個月入市周期的兩倍。
作為三四線之王,碧桂園以郊區(qū)大盤模式起家,但受制于三四線城市的天花板效應,他們從去年開始極力回歸一二線城市。南寧項目正是碧桂園這輪回歸一二線城市的一個代表,這種體量不大的項目符合如今碧桂園更多追求資金滾動、快速周轉(zhuǎn)的目的。
從2014年11月開始,碧桂園為了更多激發(fā)員工的積極性,開始在內(nèi)部大力推行“同心共享”的合伙人制度,這種同股同權(quán)同責同利的激勵機制有助于充分挖掘員工潛力。
“同心共享”計劃實施后,碧桂園集團和區(qū)域管理團隊各自設立投資公司,對每個新項目進行不超過15%權(quán)益的跟投。其中碧桂園投資公司對所有的項目跟投比例為1%到5%,區(qū)域投資公司對自己區(qū)域的所有項目最高跟投不超10%。特別大體量的項目,設最低投資額。在整個跟投過程中,碧桂園要求區(qū)域總裁、營銷負責人、項目總和項目營銷負責人強制跟投。
截至2015年底,碧桂園已有168個項目引入了合伙人機制,同時截至目前集團投資公司已分三次共募集了2.42億元資金作為股本金投資。但站在碧桂園集團的角度,他們看重的不是這些募集的資金,而是這些資金背后的個人責任和公司利益完整掛鉤。
這項制度的實施在調(diào)動員工積極性的同時,也提高了碧桂園所有項目的周轉(zhuǎn)速度,他們從拿地到開盤的平均時間由過去的6.7個月縮短為4.3個月,現(xiàn)金流回正周期也由10-12個月縮短到了8.2個月。
更重要的是,實施成功的項目也為高管和員工帶來了豐厚的回報。去年碧桂園珠三角一位項目總監(jiān),在公司新的激勵機制之下,其年薪、“同心共享”分紅、“成就共享”激勵以及其他一系列激勵機制的所得總收益高達1100萬元,大約是其過往最高年收入的30倍。
但高激勵也伴隨著嚴厲的懲罰措施。如果項目效益不好,跟投團隊也將面臨無法獲得獎金,要是出現(xiàn)虧損,一定比例也需要整個團隊承擔,甚至從員工的工資中扣除。
另外,如果跟投項目進度緩慢,也將背負極大的資金壓力。據(jù)界面新聞此前了解,為了實現(xiàn)更高效的周轉(zhuǎn),碧桂園集團對資金的時間成本要求非常高,內(nèi)部計算的資金成本是30%。比如占用集團一億資金一年的時間,集團就會收取3000萬元的成本。這意味著新項目不加速開發(fā)、銷售,回款緩慢也可能導致項目團隊的獎金所剩無幾。
從南寧天璽灣項目爆出的違法行為來看,或許正是這項激勵制度將項目收益以及回款與項目管理層、員工收入直接掛鉤,難免使少數(shù)人迫于壓力鋌而走險。新員工究竟是罪魁禍首,還是替罪羊,還有待下一步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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