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一度曾和解
董建華參與調和
去年5月5日,霍家上下共三房成員與1名董姓長輩開會,當時有報道指香港前特首董建華及梁愛詩曾出面力勸霍家成員和解。董向震宇表示震寰有最大的誠意,建議震宇相信震寰,并勸喻霍家成員談判期間要有高度透明度。及至7月7日,長房三兄弟會面,1個月后雙方達成和解協(xié)議。
代表原告霍震宇的律師潘松輝在庭上指出,去年5月5日,兩位非常有地位的長輩相約霍家長、二、三房全部成員開會,在沒有律師參與下試圖平息爭產風波,其中一名長輩姓董。
因霍震宇指控胞兄霍震寰私吞亡父遺產才引致爭產案,董在會議中建議霍震宇多信任霍震寰,接受已坦白交代所有遺產數(shù)據(jù)。在董的查詢下,霍震寰向各人交代南沙項目是用作慈善及由澳門賭場的業(yè)務注資。潘指霍震宇私下亦曾與董見面三次。
糾紛幕后
和解崩盤原因南沙項目股權
而如今導致霍家大和解泡湯的是番禺南沙發(fā)展項目的一股權益,負責發(fā)展南沙項目的番禺發(fā)展有限公司有兩只股份,其中一股原本由家族龍頭公司霍興業(yè)堂,透過子公司“有榮”有限公司持有,1997年“有榮”將該一股以象征性的一元轉讓予霍英東基金,但“有榮”可于10年內行使回購權,最后卻任由回購權過期。
代表霍震宇的律師潘松輝稱,和解協(xié)議在兩名大人物的主持下辛苦談判達成,二哥有責任披露所有涉及計算資產值的數(shù)據(jù),但偏偏霍震寰未正式經由會計師核數(shù),便將霍英東親手建立的“霍興業(yè)堂有限公司”的價值定為670億元,三弟并不同意有關估價。
而根據(jù)和解協(xié)議,霍震寰有責任將南沙的權益注入長房新成立的公司China Option New Co.,令出任股東的長房5個子女得益。但霍震寰沒有披露有權透過有榮有限公司用一元回購基金會所持的南沙項目權益是違反了協(xié)議,沒有完全揭示自己一方的權益。如果霍震宇、霍麗萍及霍麗娜知道在簽署和解協(xié)議后,不會分得南沙項目的權益,他們不會簽署。而他們也不會同意未經核數(shù),便將霍興業(yè)堂有限公司的價值定為670億港元。
代表霍震寰的資深大律師張健利表示,南沙項目的四分之一權益早年已轉讓予霍英東基金有限公司,基金要按照霍英東的遺愿行善,如果將權益拿出來當遺產分配,便等同違背父親的遺愿,而且南沙權益只屬于長房兄弟姊妹之間的私人恩怨,不應阻礙二、三房家族成員根據(jù)和解協(xié)議獲得分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