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2月26日訊 全國鐵路新票價元旦起實施,新票價內不含強制意外保險。記者25日登錄鐵路客戶服務中心12306網站看到,1月1日以后的火車票價格均已進行全面下調,但幅度不大。其中,福州至廈門動車票價僅下調0.5元;福州至上海虹橋動車二等票由266元降為264.5,下調1.5元;福州至北京動車二等票由676元降為673元,下調3元。
“此次降幅普遍較小,南昌局管內的列車降幅為0.5~1元。”鐵路方面人士告訴記者,所謂南昌局管內列車是指只在南昌鐵路局管轄范圍內運行的火車,也就是行駛在福建、江西兩省境內的列車。跨局的長途列車票價下調會相對多一些,如福州至達州、西安以及重慶等地的列車票價下調了2元,去往沈陽北的列車票價下調了2.5元。
為何降價幅度這么小呢?鐵路相關人士表示,降價只是取消了火車票里的強制保險費用,而強制保險費是基礎票價的2%,并非票面價的2%。
據(jù)了解,基本票價是指普通旅客慢車(即綠皮車)的硬座票價,而旅客票價構成比較復雜,在基本票價的基礎上還包括附加票等的票價,因此多數(shù)火車票降幅有限,降價后,部分火車票也就出現(xiàn)了0.5元的“零頭”。
記者了解到,此次票價的降幅主要與運營里程有關,因此調整票價中被取消的強制險,無論乘客乘坐何種席位,費用都相同。也就是說 ,同一列車的不同席位,下調價是相同的,如福州至上海虹橋一等座和二等座票價,雖席別不同,但均下調1.5元。
在票價中“剔除”強制險費用,那么旅客乘車出現(xiàn)意外如何索賠?鐵路方面表示,廢除強制保險后,旅客在鐵路運輸過程中發(fā)生人身傷害時,依據(jù)有關法律規(guī)定,屬于鐵路運輸企業(yè)責任的,鐵路運輸企業(yè)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進行賠償。同時,鐵路部門有關人士也表示,旅客也可以自行另外購買保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