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11月日訊,擔(dān)心信用卡或貸款產(chǎn)生的逾期負(fù)面記錄會伴隨終身的市民,可以把心放一放了。11月2日,記者從商業(yè)銀行渠道證實,央行新版?zhèn)€人征信系統(tǒng)最近在全國上線運行,不良信用記錄只存檔5年。若能持續(xù)5年按時足額還款,就可還回信用清白。(11月4日《濟南時報》)
個人信用污點不再終身制,但畢竟也存檔5年,而且還回清白是有條件的。
其實筆者不反對個人信用記錄,問題是應(yīng)該對等,銀行在消費者面前也應(yīng)該有這個記錄。
比如有人在自動取款機上少取了錢,或者取到了疑似假幣,或者多存少記賬,向銀行求助,銀行的態(tài)度如果愛理不理,這記錄要不要記分保留?比如沒有充分告知,就這邊扣錢那邊扣錢,這樣的記錄要不要記分保留?再比如上個月沈陽市民高女士兩根價值30萬多元的金條遺落在銀行的一角,銀行不報警,也不尋找失主,這樣的記錄要不要記分保留?
銀行值得記分保留的記錄還很多很多,希望能夠和用戶對等起來。
責(zé)任編輯:陳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