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2月22日訊 據閩西日報報道,18日,筆者從市公安局新羅分局了解到,今年來,該局結合“紅土生態(tài)警務”建設,全面推進河長制工作,實現“河道警長”與“河長”全配套。目前,已配備縣級“河道警長”8名,鄉(xiāng)鎮(zhèn)(街道)“河道警長”20名,開展“河長制”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據了解,今年自實施“河道警長”制以來,該分局建立了組織保障、督導考核和倒查問責等三種機制,確保各級“河道警長”認真履行職能,加大河段的巡邏巡查力度,加強矛盾糾紛排查,積極開展涉水法律法規(guī)宣傳,嚴厲打擊涉水違法犯罪行為。2017年以來,開展集中宣傳48次,通過微信、微博發(fā)送相關宣傳資訊2665條;共配合開展河道整治149場次;配合開展環(huán)境整治107場次,關閉礦點30個,制止23家非法采、洗砂場所,拆除、摧毀非法采、洗砂設備8臺套;受理行政執(zhí)法部門移送的擅自取水排污類行政案件21起,行政拘留20人;刑事案件3起,采取刑事強制措施5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