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4月7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吳鵬波 通訊員 曾文強)自家的樹木可以隨便砍伐?沒有采伐許可證也是不允許的。近日,武平法院以濫伐林木罪判處被告人池某有期徒刑9個月,緩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3900元。
2015年9月,被告人池某未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便擅自砍伐其自留山林木并出售,獲利3900元。2016年6月,池某又一次在未辦證的情況下砍伐自留山林木,并造材成2米、4米長的原木,其中一部分運至家中附近曬谷坪堆放,一部分遺留在山上,案發(fā)后被森林公安派出所查扣,后變賣得款11075元。經認定,被砍伐的林木蓄積量計96.3788立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