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抓捕林某(資料圖)
臺海網(wǎng)2月28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張雄敏)兩年前,漳州一對夫妻遭投毒致死,嫌疑人竟是他們的干女兒林某(詳見《海峽導報》2020年6月24、25、26日報道),一審判決后林某不服上訴。2月14日下午,受害者女兒包女士收到福建省高院寄來的二審《刑事裁定書》:駁回林某上訴,維持原判;對被告人林某的死刑裁定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2月26日,包女士向?qū)笥浾咛峁┑摹缎淌虏枚〞凤@示,一審法院判決結果為:被告人林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決定執(zhí)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恫枚〞分刑岬?,林某供述,2015年7月,她到臺灣接觸演藝行業(yè),準備入股一家演藝公司,回內(nèi)地借了約50萬元投資,結果老板跑了,什么都沒有了。她在臺灣一家醫(yī)院查出有病需要治療,又欠了很多錢。她欠的錢,有民間的高利貸,也有銀行的貸款等各種借貸。因為信用卡到期需要周轉(zhuǎn),她從2017年開始就以做工程項目需要資金周轉(zhuǎn)為由,向包女士的母親借錢,至案發(fā),還欠包女士母親11萬元。
談及作案動機,《裁定書》中提到,林某供述,給包女士的母親下毒,一是因為她欠了很多人的錢沒辦法償還,二是那幾天包女士母親心情不好,她也受到影響,就萌生想帶包女士母親一起離開人世的念頭。包女士的母親離世后,她向包女士父女說了她債務的一些事情,包女士父女建議她一定要處理好。包女士父親遇害前幾天,因為她必須籌10萬元還給一位債主,壓力很大,加上包女士的母親死了,她想以死謝罪,就在烤魚里放了農(nóng)藥。本來她是想自己吃的,但包女士和父親回來后也吃了,她也不敢制止……
福建省高院審理查明,林某到案后供稱其向被害人投毒的目的是想讓所有知道其借款事情的人都死掉。在案證據(jù)證明,林某在網(wǎng)上購得農(nóng)藥倒入包女士母親吳某每日飲用的養(yǎng)生壺的水中,后吳某經(jīng)送醫(yī)院搶救不治身亡。數(shù)日后,林某又如法炮制,將農(nóng)藥倒入被害人包女士父女食用的烤魚中,致包女士父親中毒死亡。林某主觀上追求兩名被害人死亡的后果發(fā)生,客觀上具有投毒殺人的行為,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上訴理由不能成立。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
2月26日,包女士告訴導報記者,她父親遇害后,因為案件需要,遺體一直沒有火化,現(xiàn)在仍在殯儀館存放。“希望相關部門協(xié)助我們早日處理善后事宜,好讓我父親早日入土為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