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出售房產
結果卻只拿到首付款
尾款遲遲不到賬
自己的房子還到了別人的名下
這樣的事情
就發(fā)生在沙縣居民王女士身上
2023年3月,王女士和丈夫決定出售自己位于沙縣某小區(qū)的一套房屋,于是就通過中介發(fā)布了出售信息。因為這套房產的位置較為偏僻,發(fā)布后一直鮮有客戶問津。直到一年多后的2024年5月,王女士接到了房產中介鄧小姐的電話,有一名龔姓客戶看中了王女士的房產。在中介鄧小姐居中協(xié)調下,雙方以41萬元的價格達成交易,并簽訂了房產銷售合同。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龔某提出,在支付首付后,王女士將房子先行過戶至他名下,以辦理抵押貸款,剩余房款將在銀行放款后立即支付。看著對方表現(xiàn)出一幅誠意滿滿的樣子,再加上有中介在場,王女士便同意了。5月24日,王女士收到了對方通過中介公司轉來的首付款10.5萬元,于是便將該套房產過戶到龔某名下。
2024年6月4日,到了雙方約定支付尾款的時間。可是王女士左等右等,一直沒有等來入賬的消息。當天13時許,王女士終于接到了中介鄧小姐的電話,她的話更是讓王女士如墜冰窟。原來,中介與龔某約定當天上午11時到銀行辦理相關手續(xù),可是當鄧小姐如約到銀行時,銀行工作人員卻告知鄧女士,龔某早在當日上午8時許便提前到達銀行辦理了相關手續(xù),并且已經(jīng)全額提走了銀行所放貸款47萬元人民幣。此時,龔某的電話已經(jīng)關機,且去向不明。焦急的王女士趕緊報了警。
圖為:民警在三元小焦某廠房宿舍抓獲犯罪嫌疑人龔某。
接報后,三明市公安局沙縣分局經(jīng)濟犯罪偵查大隊立即開展偵查。民警發(fā)現(xiàn)犯罪嫌疑人龔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被害人王女士財物,其行為已經(jīng)涉嫌合同詐騙罪。民警同時還發(fā)現(xiàn),龔某支付給王女士的首付款10.5萬元,同樣是龔某以中介公司先行墊付,待銀行放款后歸還的方式獲得的。在整個“交易”過程中,龔某通過左右騰挪、謊言欺騙等手段,用“零元購”的方式就騙取了房屋所有權及銀行貸款。
圖為:民警當場清單扣押的現(xiàn)金等財物。
經(jīng)過分析研判,民警判明犯罪嫌疑人龔某在作案后已經(jīng)逃離沙縣。2024年6月6日,經(jīng)過連續(xù)蹲守,民警將潛逃至三元小焦某企業(yè)內的龔某抓獲,并凍結、扣押其非法所得40余萬元。經(jīng)審訊,其對實施合同詐騙騙取他人財物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2024年6月19日,龔某因涉嫌合同詐騙罪被沙縣區(qū)人民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圖為:從犯罪嫌疑人龔某處扣押的房產證及現(xiàn)金等物品。
二手房交易涉及的金額往往較大,買賣雙方在簽訂和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無論賣家或者是買家,在房產交易前要全面確認房屋現(xiàn)狀、產權信息、支付方式等情況,切勿輕易相信“先過戶后付款“等借口,要嚴格按照相關部門規(guī)定的程序交易,切忌圖省事導致陷入騙局或者糾紛。
來源:聚焦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