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某駕駛新車行駛在高速路上,突然前方飛來一個鋁合金窗框架,因無處躲避,車子多處掛彩。最終,掉落貨物的貨車司機負事故全部責任并被處以罰款。
6月28日,泉州高速交警支隊一大隊民警處置了一起因貨物掉落引發(fā)的道路交通事故。當晚6時30分,該大隊接到支隊指揮中心的派警,黃某駕駛車輛在高速上行駛過程中,被前方貨車掉下來的東西砸到,事故沒有造成人員受傷,黃某沒看清對方車牌,行車至沈海高速晉江收費站外廣場,請求民警幫助。
民警接到指令后,第一時間趕到晉江收費站外廣場尋找當事人黃某。被砸的新能源小轎車是一輛新車,車子的引擎蓋、前擋風玻璃、駕駛室后視鏡、大燈均有不同程度受損。民警結合現(xiàn)場勘查、行車記錄儀等相關證據(jù),全面篩查,最終鎖定了一輛泉州牌照的銀灰色輕型倉柵式貨車。
當民警聯(lián)系上貨車司機許某時,許某表示才知道車上的鋁合金窗框架掉落了,他說自己駕車出發(fā)前沒有將貨物捆扎牢固,而是零零散散地放在了車里,沒想到行駛途中竟然掉落,造成了那么大的麻煩。
所幸該起事故沒有造成人員傷亡。最終,民警依法認定許某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并對其存在機動車載物行駛時灑落、飄散載運物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00元的處罰和批評教育。(融媒體記者林志安 通訊員陳旖旎 文/圖)
來源:東南早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