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12月4日訊(記者 劉龍 通訊員 洪木杰) 近日,漳州市漳浦縣公安局交管大隊在違法處理中心窗口識破一起冒名頂替處理交通違法的行為,并由此深挖,成功偵破一起“買分賣分”案件。
當日,蘇某來到漳浦縣交通違法處理中心,聲稱要處理一條闖紅燈違法記錄。窗口民警在核對信息時,發(fā)現(xiàn)多處疑點。民警判斷,蘇某很可能并非實際駕駛?cè)恕?/p>
經(jīng)調(diào)查,不僅證實了蘇某冒名頂替的違法事實,更牽出他此前參與“買分賣分”的行為。據(jù)蘇某供述,今年2月,他在網(wǎng)絡(luò)上看到一則“高價收購駕駛證分數(shù)”的廣告。在利益驅(qū)使下,他主動聯(lián)系對方,以每分50元的價格,將自己駕駛證上的11分賣出,共獲利550元。此次又出于“幫忙”心理,頂替朋友處理交通違法,卻不知已嚴重違法。最終,公安機關(guān)依法對蘇某處以罰款1650元、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
警方提醒廣大駕駛員:“買分賣分”絕非“小事”或“花錢消災(zāi)”,而是嚴重違法行為,不僅擾亂交通管理秩序,更危害公共安全。請駕駛員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共同守護道路交通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