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jù)介紹,我省法院將對2011年以來三類罪犯的減刑假釋案件,即職務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組織等,進行一次全省評查,重點檢查案件是否存在程序違法、考核材料是否真實以及是否存在違紀違法辦案問題,特別是針對職務犯罪的刑罰變更執(zhí)行權被濫用的檢查。
省高院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我省法院將把工作重點放在規(guī)范職務犯罪罪犯減刑假釋案件的審理上,嚴格控制服刑刑期,明確職務罪犯的減刑、假釋應比照普通罪犯從嚴掌握,嚴格控制此類罪犯的實際服刑刑期。
與此同時,我省法院還要增強公開透明度,凡對職務犯罪減刑、假釋案件一律予以公示,并同時抄送人民檢察院;對原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罪犯的減刑、假釋案件等,一律開庭審理,增強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的信心。
此外,我省建立備案審查制度,省法院現(xiàn)已下發(fā)了對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罪犯的減刑、假釋案件報省院備案審查的通知,規(guī)定對原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的罪犯減刑、假釋均開庭審理,相應法律文書于每月底前逐件報省法院備案;對原省管干部職務罪犯的減刑假釋,一律報省法院審查同意后,再作出減刑或假釋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