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市民正在辦證(資料圖)
臺海網3月26日訊 福建與臺灣只有一水之隔,省外居民在福建游玩時,難免產生去“對岸”看看的想法。這在過去,如果不是已辦好赴臺出入境證件,“想法”很難變成行動,因為省外居民必須返回戶籍所在地辦理相關證件。但從4月1日起,外省居民可在福建申辦“一次有效往來臺灣通行證”,1至2個工作日內便可辦結,經閩赴臺可以“說走就走”。
這是記者25日從省公安廳召開的新聞發(fā)布會上獲悉的。據(jù)悉,為更好服務福建自貿區(qū)建設和經濟社會發(fā)展大局,公安部決定實施支持福建自貿區(qū)10項新的出入境政策措施,涉及外國人簽證、居停留以及大陸居民赴臺等多個方面,其中8項政策于今年4月1日正式實施。平潭澳前碼頭、泉州晉江機場口岸實施外國人口岸簽證政策擬于5月1日實施,外國旅游團隊乘坐郵輪經廈門入境免簽政策將在呈報國務院批準后實施。
首創(chuàng)使用赴臺團隊旅游一次證件
根據(jù)新政,4月1日起,非福建戶籍居民經平潭赴臺灣本島團隊旅游可經有資質旅行社向平潭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往來臺灣通行證及團隊旅游簽注;福建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有權為臨時到閩的非戶籍居民赴臺團隊旅游辦理“一次有效往來臺灣通行證”;福建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有權為經福建乘坐郵輪赴臺團隊旅游的非戶籍居民辦理往來臺灣通行證及團隊旅游簽注。
政策實施后,臨時來閩的省外居民經福州赴馬祖團隊旅游,經廈門赴金門、澎湖團隊旅游或乘坐郵輪赴臺灣團隊旅游,經泉州赴金門團隊旅游,經平潭赴臺灣團隊旅游,可在當?shù)赜匈Y質旅行社的組織下,向上述地方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辦“一次有效往來臺灣通行證”,在1-2個工作日內便可辦結。
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局長陳毅坤表示,“一次有效往來臺灣通行證”這一做法在全國范圍尚屬首創(chuàng),政策實施后,臨時來閩的省外居民赴臺
旅游將更加便捷,有利于吸引更多省外居民來閩參加赴臺團隊旅游。
另外,公安部允許泉州、漳州、龍巖3市為本市戶籍人員的非本市戶籍的配偶及未滿16周歲的子女,以及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的就業(yè)、就學人員及其配偶和未滿16周歲的子女辦理赴臺出入境證件。在此之前,公安部已于2013年7月批準福州(含平潭)、廈門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為流動人口異地辦理赴臺出入境證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