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5月8日訊 (海峽導報駐福州記者 楊文)導報記者昨日獲悉,福建省政府辦公廳最新向全省下發(fā)《福建省“菜籃子”市長負責制考核辦法》,我省明確每兩年開展一次考核工作,從五個方面對市民對“菜籃子”工程建設的滿意程度進行考核,其考核結果將作為市政府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政績考核的內容之一。
按照辦法,我省確定考核內容,包括“菜籃子”產品生產能力、市場流通能力、質量安全監(jiān)管能力、調控保障能力和市民滿意度五個方面,即生產能力考核蔬菜播種面積、產量和肉類產量,以及“菜籃子”工程增品種、提品質工作推進情況等;市場流通能力考核批發(fā)市場規(guī)劃布局、建設和零售網點密度等;質量安全監(jiān)管能力考核“菜籃子”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管情況、質量安全水平和追溯體系建設等;調控保障能力考核“菜籃子”工程調控政策、食品價格指數漲幅、平價商店建設、儲備制度建設、管理體系建設、信息監(jiān)測預警與發(fā)布平臺建設等;市民滿意度考核市民對“菜籃子”工程建設的滿意程度。
考核工作每兩年開展一次,采用評分制,滿分為100分。考核結果分為4個等級,得分90分以上為優(yōu)秀,75分以上90分以下為良好,60分以上75分以下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考核期內發(fā)生“菜籃子”產品質量安全突發(fā)事件的,考核結果為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