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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海網12月18日訊 據福建日報微信報道 根據中央文明辦《關于推薦申報2018-2020年創(chuàng)建周期全國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的通知》(中文發(fā)電〔2017〕30號)要求,經福建省文明委領導同意,決定推薦12個市、縣為福建省新一屆全國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分別是:
寧德市
平潭綜合實驗區(qū)
福清市
閩侯縣
長泰縣
惠安縣
永春縣
德化縣
泰寧縣
永安市
武夷山市
上杭縣
什么是“全國文明城市”
“全國文明城市”是由中央文明辦牽頭、每三年一屆的評選表彰活動,2018-2020年度是第六屆。
“全國文明城市”稱號是城市物質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進步體現的集大成者,“全國文明城市”這塊牌子不僅是反映城市整體文明水平的綜合性榮譽稱號,也是最有價值的城市品牌。
根據中央文明辦部署,全國文明城市三年評一次,先要取得提名資格;再經過三年努力,才能參評全國文明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