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月18日訊 據東南網報道,記者從福建省財政廳獲悉,為確保春季開學后各項學生資助政策落實到位,日前一批學生資助資金已提前下達。這其中包括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中等職業(yè)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少數(shù)民族中學生助學金,共計6781余萬元。
在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方面,根據 2016-2017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數(shù)統(tǒng)計,省財政廳提前下達各市、縣(區(qū)) 2018年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4706萬元,督促所轄學校做好普高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統(tǒng)一辦卡、集中支付等工作,及時足額將本年度國家助學金發(fā)放到受助學生手中。
在中等職業(yè)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方面,為確保中等職業(yè)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及時、足額領取助學金,省財政廳根據各市、縣(區(qū))2016-2017學年中等職業(yè)學校國家助學金資助情況,按每生每年2000元標準,提前下達2018年國家助學金預算1654萬元,預計惠及學生17726人。
在少數(shù)民族中學生助學金方面,省財政廳下達2017-2018學年少數(shù)民族中學生助學金省級專項補助資金421.52萬元,按初中每生每年1000元、高中每生每年1600元標準,對5所民族中學進行專項補助。補助資金由省、市、縣(區(qū))按照城鄉(xiāng)義務教育階段免除學雜費的分擔比例安排。
這五所民族中學分別是:福建省漳平第二中學、寧化縣民族學校、永安市民族中學、順昌縣民族中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