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肖珍懷同志免職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泉州開發(fā)區(qū)、泉州臺商投資區(qū)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yè),各高等院校:
經研究決定:
免去肖珍懷同志泉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隊支隊長職務。
泉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8日
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陳延民等同志正式任職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泉州開發(fā)區(qū)、泉州臺商投資區(qū)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yè),各高等院校:
下列同志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經研究決定:
陳延民同志的泉州市審計局副局長職務予以正式任用;
翁哲偉同志的泉州市醫(yī)療保障局副局長職務予以正式任用;
陳穎同志的泉州市醫(yī)療保障局副局長職務予以正式任用;
楊凱揚同志的泉州市數(shù)字泉州建設辦公室副主任職務予以正式任用;
莊衛(wèi)東同志的泉州市農業(yè)科學研究所所長職務予以正式任用。
以上同志的任職時間從2019年2月起計算。
泉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