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學業(yè)水平考試制度,促進普通高中與高校人才培養(yǎng)有機銜接
《福建省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實施辦法》明確,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包括語文、數(shù)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體育與健康、藝術等13門科目,若藝術用音樂、美術替代的,則共計14門。其中,13或14門科目均設置合格性考試,外語科目合格考試原則上應選擇英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科目另外設置選擇性考試。合格性考試范圍為各科目要求的必修課程內(nèi)容,選擇性考試范圍為必修課程和選擇性必修課程的內(nèi)容。
考試方式方面,語文、數(shù)學、外語3門科目合格性考試實行書面閉卷筆試,考試時長不少于90分鐘,其中外語科目含聽力考試。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通用技術7門科目合格性考試均實行書面閉卷筆試,信息技術科目合格性考試實行無紙化上機考試,考試時長不少于60分鐘。體育與健康、藝術(或音樂、美術)科目合格性考試,包括學科素養(yǎng)和技能測試,物理、化學、生物、通用技術科目另設實驗(實踐)操作合格性測試。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科目選擇性考試均實行書面閉卷筆試。
普通高中在校生須參加所有科目(含操作測試項目)合格性考試。準備參加6月份高考的學生,根據(jù)自身興趣特長和高校招生要求,在物理、歷史2門中選擇1門,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4門中選擇2門,參加選擇性考試。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生和社會人員可自愿報名參加合格性考試或選擇性考試。參加統(tǒng)一高考的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生和社會人員可只參加選擇性考試。
普通高中學生在校期間參加相關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不合格者,可補考1次。補考仍不合格者,可在離校后2年內(nèi)繼續(xù)申請補考。選擇性考試每年組織1次,限報考當年統(tǒng)一高考的考生參加。選擇性考試成績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時僅限當年有效??忌粼俅螀⒓痈呖?,3門選擇性考試科目可更換。
高中各科目學業(yè)水平考試相應安排在高中三個學年進行,學生在完成必修學分課程的基礎上按考試時間安排參加合格性考試,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選擇性考試統(tǒng)一安排在高三年級6月份全國統(tǒng)一高考后進行。
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yè)資格認定、高校招生以及高中學校課程管理和教學質量評價的重要依據(j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