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8月6日訊 據(jù)福建日報報道 記者從福建省科技廳獲悉,2021年度技術轉移服務機構補助啟動申報。相關通知明確,2020年促成我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或科技成果在我省落地轉化,技術交易成交金額達到200萬元(含)以上的省級技術轉移機構,可按不超過技術交易成交金額的3%申請補助,最高補助金額100萬元。
技術轉移服務機構補助,是指技術轉移機構在促成我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或科技成果在我省落地轉化成效顯著,以及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按要求完成一定額度技術合同認定登記額所獲得的補助。
通知還明確,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2020年度完成技術合同認定登記額達到2億元可申請補助5萬元,超過部分按不超過0.5‰申請,最高補助金額由2020年度的30萬元提高到50萬元。
獲得補助的機構可將該項經費統(tǒng)籌用于機構的運行,并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和績效評價。
本次補助申報對象為在福建省內(計劃單列市除外)經省科技廳評估命名的省級、國家級技術轉移機構和授權設立的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申報單位應于8月15日前將申報材料在線提交至推薦單位。(記者 李珂 實習生 黃晨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