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幼兒園
到達幼兒園后,跟車阿姨翁某玉并沒有核實上下車人數是否一致,等待學生下車后翁某玉并沒有立即上車檢查是否有學生未下車,導致幼兒小宇被遺忘在車上。隨行的校車司機胡某雄停放車輛時也沒有檢查車內是否有遺漏學生就鎖掉車門離開。
當校車內的兒童陸陸續(xù)續(xù)到達班級后,張某萍作為小宇所在班級的班主任,早上點名發(fā)現小宇不在班上,但沒有按照規(guī)定向小宇的家長核實為何缺席。
孩子被悶7小時 多方搶救無效死亡
當日15時多,校車司機胡某雄準備接送學生放學時,打開車門才發(fā)現小宇躺在車內地毯上,此時已經過去7個小時。小宇被立即送往醫(yī)院搶救,2016年11月1日,小宇因搶救無效在福建省婦幼保健院死亡。經莆田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鑒定,小宇系捂熱綜合征、多臟器功能衰竭死亡。
2016年11月9日,幼兒園與小宇父母達成諒解協(xié)議。2016年11月10日至14日,被告人胡某雄、張某萍、翁某玉分別向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投案。
荔城區(qū)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因為三名被告人的過失致1人死亡,其行為均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三名被告人案發(fā)后能主動投案,歸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自首,該幼兒園已經賠償被害人親屬經濟損失,三被告人已取得被害人親屬的諒解,故依法可予以從輕處罰并適用緩刑。故判決三名被告人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荔城區(qū)教育局安全辦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東森優(yōu)優(yōu)幼兒園屬于非法無證民辦幼兒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