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1月24日訊 據(jù)海峽都市報報道,新房裝修好準備搬家,原為喜事一樁,可泉州市民黃先生卻有點郁悶。本月初,黃先生向泉州市燃氣有限公司申請開通燃氣遭到拒絕,理由是開放式廚房不符合國家規(guī)定,不具備開通燃氣的條件。
黃先生的新家在洛江區(qū)三盛四季公園,去年夏天開始裝修。黃先生說,因為廚房面積不大,只有7㎡左右,擔心采光不足,便打通了廚房和餐廳空間,設計成開放式廚房。裝修好以后,黃先生一家挑好了日子,準備搬入新家。今年1月初,他向泉州市燃氣有限公司申請開通燃氣。泉州市燃氣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到黃先生家驗收時稱,開放式廚房不具備開通燃氣的條件,必須給廚房裝上門后,才能開通燃氣。
這一說法讓黃先生難以接受。“如果真的要加裝廚房門,我還要拆掉一部分灶臺,初步估計要多花費5000多元。”黃先生告訴閩南網(wǎng)(www.mnw.cn)記者,自己從未聽說過該項規(guī)定,且其此前曾向泉州市燃氣有限公司提出管道更改的申請,當時工作人員也未有提醒,“如果一早知道,我們一定不會做開放式廚房的”。
為何開放式廚房不能開通天然氣呢?對此,泉州市燃氣有限公司、泉州市燃氣管理站作出解釋。
“從去年開始,我們也發(fā)現(xiàn)泉州地區(qū)的開放式廚房越來越多,在得知開放式廚房不能開通燃氣后,也有市民不理解。”泉州市燃氣有限公司相關部門的負責人說,其實早在2013年,國家就出臺了相關規(guī)定,開放式廚房不符合燃氣安全的規(guī)范要求。
泉州市燃氣管理站的相關負責人也證實,根據(jù)國家強制標準《城鎮(zhèn)燃氣技術規(guī)范》GB50494-20098.2.2條規(guī)定:“居民住宅燃氣具不應設置在臥室內,燃氣具應安裝在自然通風良好,有給排氣條件的廚房或非居住房間內”。國標強調的是“直接自然通風”。且第2.0.12條對非居住房間的定義為:“住宅中除臥室、起居室(廳)外的其他房間”。國家住建部燃氣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在對上述條款的解釋中明確表示:如果燃氣具設置在與屬于起居室的客廳在空間上連成一體的廚房內,則不符合上述條文的規(guī)定。同時,《家用燃氣燃燒器具安裝及驗收規(guī)程》也明確規(guī)定,“設置灶具的廚房應設門并與臥室、起居室隔開。”
“開放式廚房存在隱患,市民冬天不開窗,夏天開空凋,此時使用燃具,廚房沒有門與其他房間隔離,不符合必須自然通風的條件。”泉州市燃氣有限公司的上述負責說,燃氣在燃燒時需要消耗大量氧氣,加上不完全燃燒產(chǎn)生的有害氣體,對室內的人來說,有安全隱患。此外,如果開放式廚房發(fā)生泄漏,燃氣便會迅速充滿整個房屋,容易引發(fā)事故。該負責人還說,針對這塊內容的告知,以前主要是以開發(fā)商為主。因為燃氣公司的改管人員上門時,廚房往往才開始裝修,也不知道最終會把廚房建成什么樣子,且不少市民來開戶時,都是房子已經(jīng)裝修好了的。
采訪中,有業(yè)主建議:天然氣使用,涉及到千家萬戶,是一件十分民生的事情。因此,在平時工作過程中,燃氣公司做好宣傳告知十分重要。同時,業(yè)主在裝修的時候,物業(yè)公司進行提醒與監(jiān)督也十分關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