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6月15日訊 據泉州晚報報道,共享單車本應為便民而投放,如果是未經審批、隨意擺放而影響交通,那可就本末倒置了。近日,有165輛共享單車在惠安剛上街,就因未經許可私自投放被交警部門拖走。
11日晚,惠安縣城區(qū)突然出現了近200輛共享單車。惠安交警部門經向上級和主管部門咨詢,獲悉該共享單車經營公司未經相關部門審批,就擅自擺放經營。近日,惠安交警聯合城市管理局對在惠安縣城建設路、八二三街、世紀大道、中山路等主要路段私自投放的共享單車進行整治清理。
記者了解到,此次聯合行動共出動警力30余人次,出動警車5輛次,共排查整治惠安縣城區(qū)分布點23處,扣留私自擺放單車165輛。民警在現場對共享單車的當事人進行思想教育,城市管理局通知所屬公司限期接受處罰。
交警部門提醒:在城區(qū)投放共享單車必須經過相關單位的嚴格審批,私自投放不僅屬于違法行為,而且占用城區(qū)人行道、綠地等公共空間,給市容市貌與城市管理帶來了很大的阻礙。用戶素質參差不齊,騎行缺少監(jiān)管,對交通安全會造成很大隱患。接下來,惠安交警將繼續(xù)聯合城市管理局,加大對共享單車私自投放的查處力度,發(fā)現一輛扣留一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