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7月13日訊 據泉州晚報報道,7月10日,南安一名男子在微信群里公然辱罵交警,目前該男子被警方行政拘留7日。
當天上午10時許,南安市公安局網安大隊在網絡巡查中發(fā)現,有人在有400多人的“愉景灣業(yè)主群”和微信朋友圈用侮辱性言語辱罵交警。美林派出所接警后,與網安大隊配合,迅速確定了嫌疑人黃某湖(男,43歲)。經查,黃某湖因前一天在轄區(qū)愉景灣小區(qū)附近違停被交警貼單,心存不滿便在微信群發(fā)布小視頻侮辱交警以泄憤。
黃某湖的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之規(guī)定,依法可以給予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的處罰。美林派出所于7月10日依法對黃某湖予以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民警提示,朋友圈、微信群并非法外之地,一樣受到法律的監(jiān)督和約束,觸犯法律必將受到嚴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