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0月28日訊 據泉州網報道 使用“魔術撲克”和“興奮劑”,35歲的黃某旭與堂弟黃某偉等人合謀詐賭,先后騙取他人錢財57萬元。受害者中,有人最多一夜輸了近30萬元。日前,黃某旭等6人因詐騙罪被石獅法院判刑。
組織詐賭 買來“魔術撲克”和迷藥
2018年,黃某旭、黃某偉、潘某、陳某鑫、劉某等人經常聚在一起,幾人都比較缺錢。黃某旭稱,他曾在網上和實體店內看到一些廣告,有些撲克可以被“控制”,可以購買一些設備進行詐賭,幾人一拍即合。
隨后,黃某旭讓黃某偉購買了8副“魔術撲克”,使用這些撲克結合手機、耳機可以知道對家的牌面大小。黃某旭又出資2000多元,購買了耳機、“撲克掃描機”等。為了引誘受害者參賭,黃某旭還通過潘某購買了“興奮劑”,這些“興奮劑”每瓶2500元,會讓人處于亢奮狀態(tài),失去自制力和警覺性,上了賭桌難以自拔。
經過策劃,他們瞄上了做生意的人以及在夜場上班的女子。一般情況下,由黃某旭和黃某偉尋找受害者,黃某偉的女友小雪(化名)則負責端茶送水、開包廂以及“買撲克”。受害者被騙到KTV喝酒唱歌后,黃某旭等人偷偷把“興奮劑”放到他們的酒杯中。半個小時后,當藥效發(fā)作時,黃某旭等幾人自行打牌,引誘受害者參與。賭博過程中,黃某旭等人除了通過“撲克掃描機”等作弊外,還趁受害者不注意每次多抓一張牌出千。
多人被騙 有人一夜輸29.5萬元
2018年11月25日,黃某旭和劉某到陳先生家里聊業(yè)務,陳先生經營一家廣告公司,曾與黃某旭打過一次交道。當晚,黃某旭約陳先生到某酒店KTV喝酒,黃某旭把黃某偉、小雪等人一起叫上。其間,黃某旭趁陳先生不注意將藥水倒進他的酒里。陳先生喝了10瓶啤酒后,黃某旭就讓小雪出去“買撲克”,其實撲克早已在劉某車上。之后,幾個人玩起了“牛牛”,黃某旭、黃某偉、劉某三人共同使用作弊工具互相配合,至次日2點多,陳先生共輸了10.15萬元。
去年1月4日晚上,黃某偉約了小麗(化名)到某酒店唱歌,小麗酒后與他們一起打牌,很快輸掉了微信里的2萬多元。隨后,黃某偉特意陪小麗回住處,取了三張銀行卡到酒店繼續(xù)賭,到第二天早上8點多,小麗共輸了29.5萬元。為了“安慰”小麗,黃某旭等人特意帶著她到南安玩,還花了3000多元給小麗買衣服。事后,小麗的尿液檢測結果表明甲基安非他明呈陽性。
此外,小芬(化名)、小紅(化名)等人也先后被黃某旭等人使用詐賭手段騙錢,其中小芬一晚輸了14萬元左右。
6人獲刑 最高被判十年三個月
去年3月份,石獅警方接到受害者報警后,先后將黃某旭等6人抓獲。落網時,黃某旭等人在某酒店內正使用詐騙手段與小美(化名)賭博,小美已經輸了7000多元。
經過調查,黃某旭等人的詐騙數額共計57萬元左右。
石獅法院經審理認為,黃某旭、黃某偉、潘某等6人采用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均已構成詐騙罪。綜合6人的犯罪情節(jié),法院以詐騙罪判處黃某旭有期徒刑十年三個月,判處黃某偉有期徒刑十年,其余人員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至一年不等,并處罰金。(記者 許小程 通訊員 陳莉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