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2月12日訊 據福建日報·新福建APP報道 日前,經中共石獅市委批準,石獅市紀委監(jiān)委對石獅市靈秀鎮(zhèn)黨委原二級主任科員吳國欽涉嫌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吳國欽紀法意識淡漠,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安排的旅游活動;不按要求報告?zhèn)€人去向;利用職務便利購買拆遷建筑物、違規(guī)炒房、炒作回批地謀取私利;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賄送的財物。
吳國欽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情節(jié)嚴重,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中共石獅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石獅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吳國欽開除黨籍處分;由石獅市監(jiān)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來源:石獅市紀委監(jiān)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