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火勢那么大,無論是作為鄰居,還是一名退伍軍人,我都義不容辭!”近日,泉港公安分局為劉華王頒發(fā)《見義勇為確認證書》時,他鏗鏘有力地說。10月21日,面對鄰居家燃起的熊熊烈火,他不顧個人安危,毅然沖入火場撲滅明火,守護了人民群眾的人身與財產(chǎn)安全。
事發(fā)當天9時許,泉港區(qū)峰尾鎮(zhèn)郭厝村華盛時代新城華豐閣一戶人家突發(fā)火情。12樓的林女士在屋內(nèi)燒香時不慎引燃物品,火勢瞬間失控蔓延。“我正在吃早飯,妻子突然喊‘樓上著火了’,我立刻就沖了上去。”據(jù)劉華王回憶,當他推開林女士家的大門,滾滾濃煙夾雜著熱浪撲面而來,火勢特別大。他臨危不亂,迅速跑到樓道取來滅火器,并果斷切斷樓層電源。然而,火勢兇猛,小小的滅火器顯得杯水車薪。
危急關(guān)頭,劉華王果斷脫下上衣,用水浸濕后捂住口鼻,光著膀子沖向樓梯間,砸開消防栓箱,熟練地甩開水帶、接上栓口。隨后,他扛起沉重的水槍,再次沖入那片灼人的熱浪與濃煙之中。頂著高溫炙烤,他緊握水槍對準火源持續(xù)噴水。十幾分鐘后,當最后一絲明火被水柱澆滅,他才拖著疲憊的身軀走出火場,臉上、身上沾滿了煙灰與汗水。
“我當過兵,在部隊曾受過專門的消防訓練,這些年也經(jīng)常參加村里舉行的聯(lián)防演練,所以心里有底,不怕!”劉華王的話語樸實而堅定,“當時就一個念頭,必須把鄰居的損失降到最低。如果再遇到這種事,只要能保護好自己,我肯定還會沖上去!”
為表彰劉華王臨危不懼、挺身而出的英勇行為,泉港公安分局經(jīng)過調(diào)查核實,為其頒發(fā)《見義勇為確認證書》。當天,林女士也將一面寫有“水火無情 人間有情”的錦旗送到劉華王手上,以此表達她的謝意。面對眾人的贊譽,劉華王說:“軍人退伍不褪色,在任何時候,只要人民有需要,我都會沖鋒在前,用實際行動踐行曾經(jīng)在軍旗下立下的誓言。”
來源:泉州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