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省體便利店旁,幾個小朋友著迷地玩著平板、手機
臺海網(微博)1月27日訊 (海都記者 陳恭璋 章微/文 肖春道/圖 實習生 吳小萌 劉雨歆)臺灣地區(qū)立法機構新通過多項法案,規(guī)定2歲以下孩子禁用電子產品,2歲至18周歲兒童、少年每次使用不能超過30分鐘,否則家長或者監(jiān)護人將被處以最高5萬元新臺幣(約1萬元人民幣)處罰(詳見本報1月25日A09版)。該消息引發(fā)廣泛關注。
昨日,記者從福州多所學校、醫(yī)院了解到,目前,各階段孩子沉迷電子產品的現象已很嚴重,由此產生的問題已很明顯。2歲以下的主要出現智力、聽力、行為方面的發(fā)育遲緩,這些影響有些是后天不可逆的;而高年齡的孩子,主要是近視嚴重。有老師斥責手機、平板等電子產品,宛如鴉片一樣毒害著孩子們,應引起關注,想辦法阻止這種趨勢。
全班56個學生 曾上交60部手機
昨日,記者采訪了福州市區(qū)及周邊縣市多名小學、初中、高中的老師。幾乎每位受訪老師均稱,學生沉迷手機的現象已極為凸顯,電子產品已像鴉片一樣,不少學生已產生依賴性。
一高三班主任說,班內56個學生幾乎人手一部手機,上課玩手機、考試用手機作弊等很嚴重。為此規(guī)定,周一至周五,學生手機必須上交,周末將手機領回去。其中一次,56個學生一下收到60部手機。
該班主任說,有些學生為蒙混過關,就買了一兩百元的便宜手機上交,智能機留著偷偷玩。這種情況在其他班級同樣存在,老師們也無可奈何。
小學的陳老師說,他的學生主要是12周歲的,60多個學生近1/4有手機,手機的通話功能幾乎不用,主要是玩游戲,不僅耽誤學習,還滋長攀比心,有些孩子想方設法向家長要錢充值。一個學生為了玩一款叫“天天酷跑”的游戲,竟花錢讓其他班學生代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