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2017-50號、51號均位于連江北路西側(cè)、塔頭路北側(cè),均為住宅用地。50號是金雞新苑三期出讓地塊一,面積26848平方米(合40.27畝),起始價6.9億元。51號是金雞新苑三期出讓地塊二,面積25038平方米(合37.56畝),起始價7.08億元。兩宗地須配建可建住宅建筑總面積9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18430元/平方米的均價銷售,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對象購買。
以上6宗住宅用地采用拍賣方式出讓,若報名截止時各宗地競買申請人不足兩人,則取消該宗地出讓。拍賣定于明年1月11日9時,在福州市行政服務中心三層交易大廳舉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