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月17日訊 據福建新聞頻道報道,福州的李先生在長樂裝修了一套新房,因為裝修費的問題一直和施工方糾纏不清,到最后,新房還沒住上呢,自己還被困在福州的房子里……
一年前,李先生經朋友介紹,找了一家裝修公司來裝修自己在長樂的一套房子,可是在裝修的過程中,李先生發(fā)現施工方老是時不時地犯“糊涂”。
這事做得糊涂,但是賬卻算得清楚,李先生說,像這樣沒有經過他的同意,就增加的項目,還有不少。
在這份施工合同上,記者注意到,按照預算價格,李先生的裝修費用一共是十五萬八千元,可裝修公司在完工結算時,預算金額一度漲到了十九萬多!
而因為房子裝修的矛盾,李先生在支付了十三萬多元后,一怒之下回了福州。但是第二天準備出門上班的他,突然發(fā)現自己被反鎖在家里了……李先生打電話叫來了鎖匠,用了兩個多小時才得以脫身,結果晚上九點多回來,發(fā)現又進不去了!種種異常,讓李先生把這事跟來福州討要工程款的裝修工人聯系到了一塊。
李先生認為人家都“欺負”到家門口了,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于是向《律師在現場》欄目打來了求助電話,福建聯合信實律師事務所的陸月娥律師提供現場法律幫助。
在福州華寧裝飾公司,施工負責人柯工告訴眾人,關于增加的工程量,雖然沒有書面文件,但他已經在電話里得到了當事人李先生的授權,而李先生則反駁說,自己并沒有簽過字。
對此,陸律師建議,裝飾公司復印一份結算清單并加蓋公章后交由李先生,待李先生核對完畢后,雙方將有爭議的部分剔除,先行結算,而后再繼續(xù)協商解決。說話間,陸律師又問起了先前李先生門鎖被毀壞的事情。
這是一段與
“過度裝修”本身
無關的題外話
友情提醒一下,破壞他人門鎖的做法已經涉嫌毀壞他人財物、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當事人可能面臨警告、罰款甚至拘留等處罰,李先生和裝修工人沒有合同關系,根據合同相對性原則,工人應當向裝修公司討要裝修款。
錄音
律師解讀
1
裝修超預算這樣的糾紛普遍嗎?如果裝修公司要追加費用,可能在哪些方面埋下伏筆?李先生目前還只支付了13萬多,原先約定的15萬多也沒付完,是不是也違約了呢?
裝修公司確實普遍存在事前低價獲取裝修項目,事后漲價的情況,比如隱蔽工程、材料品牌、施工工藝等地方都有可以操作價格地方,消費者如果不專業(yè),很容易被裝修公司“套牢”;如果發(fā)現有明顯瑕疵,業(yè)主可以拒絕接受,民事行為遵循意思自治,不能強加服務;李先生是否違約,這要看裝修合同約定的付款條件是否已經成就,如果達不到合同約定的付款條件,原則上業(yè)主可以拒絕支付款項,這不能視為違約。
2
避免裝修尾款糾紛,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首先還是要回到合同,在訂立合同時,雙方都應當對合同權利、義務做充分約定,避免事后扯皮,比如支付尾款是否需要經過業(yè)主驗收,是不是要經過最終結算再付款,施工工藝、質量出現問題,是否要保修,保修時間多長?是不是要預留保修金等,涉及到工程增項、變更,雙方需要及時確認,總之,裝修涉及領域對業(yè)主來說,專業(yè)性較強,建議找信譽良好的公司合作,這樣可以少去許多煩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