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月10日訊 據福州晚報報道 校外培訓機構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我市從本月起啟動集中整治!前日上午,由市教育局民管辦攜手本報共同舉行的全市教培機構社會公益風尚暨培訓合同法治工作會議,透露了上述消息。
會上,市教育局民管辦要求各縣(市)區(qū)教育、市場監(jiān)管部門加大執(zhí)法檢查力度,堅決查處培訓機構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如免除自身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排除消費者法定權利等。
同時,市教育局發(fā)出《關于強化校外培訓機構監(jiān)管嚴防辦學風險的通知》,對規(guī)范收費管理、加強資金風險防范和加強辦學情況公開等方面作出要求,強調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應協(xié)調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 (記者 安梓 石美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