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著,走著,空中突然落下一個外賣盒,砸在一旁的電動車上,落在小區(qū)居民姜先生的跟前。1日下午3時45分,發(fā)生在福州市倉山區(qū)福灣新城秋月苑小區(qū)內的這一幕,著實讓姜先生驚出一把冷汗。
當天下午姜先生外出辦事,當他從小區(qū)26號樓走過時,差點被一個從天而降的外賣盒砸到。
“外賣盒里還有將近半盒的河粉,砸在了一輛電動車上。”姜先生心有余悸地表示,外賣盒的落點離他很近,除了他之外,幾名同時路過的居民也受驚了。
據姜先生介紹,外賣盒用打包袋包著,上面還有未撕下的外賣單小票。小票信息顯示是16樓的住戶。
“高空拋物的行為很惡劣,當時有不少人走在小區(qū)里,萬一被砸到,后果不堪設想。”姜先生表示。
姜先生取下外賣單小票,第一時間撥打了報警電話。
2日,記者從金山派出所獲悉,民警當天接警到場后,根據外賣單小票記錄的信息,找到肇事者的住處。經了解,高空拋下外賣盒的是住在16樓的一名未成年的“熊孩子”。民警當場對家長和“熊孩子”進行嚴厲批評教育,家長承諾會嚴加管教孩子。隨后,民警責令家長下樓將地面清理干凈。
據了解,高空拋物被稱為“懸在城市上空的痛”。從2021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民法典,明確禁止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對高空拋物、高空墜物致人損害的民事責任進行了厘定,也對物業(yè)服務企業(yè)的安全保障責任和公安機關的調查責任作出了規(guī)定。(來源:福州晚報 記者 林春長)

